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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救濟資料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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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酒稅法

基隆關否准退還酒稅敗訴案

  • 判決字號

    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度判字第 247 號判決

  • 判決案由

    菸酒稅法事件

  • 案件簡要

    被上訴人向上訴人報運進口法國製酒品已稅酒品變質損壞,不堪銷售為由,向貨物所在地稅捐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銷毀,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,派員實地勘查銷毀,該分局查驗被上訴人申請銷毀之酒品時,因已符合當時有效之查驗法規,最高行政法院審認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查驗酒品銷毀時點,非屬本案之查驗程序規範,自不能憑此行政規則之規定,認為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之銷毀證明函不具證明力。

  • 案件關鍵字

    菸酒稅、進口酒、貨物銷毀、查驗酒品、國稅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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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案件法條連結

2022-04-29